推進“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回收利用和全過程管理”
4月29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新固廢法)審議通過,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固廢法新增了大量的建筑垃圾方面的具體條文,明確了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的內容。
4月29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新固廢法)審議通過,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固廢法新增了大量的建筑垃圾方面的具體條文,明確了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的內容。
01
增加三方面內容,對應三大明顯新變化
為了加強建筑垃圾源頭管控,有效減少工程建設過程建筑垃圾產生和排放,強化對建筑垃圾產生者責任的約束性制度要求,推動工程建設單位采用先進技術、工藝、設備和管理措施,從源頭減少建筑垃圾的產生,新固廢法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修訂和創新,完善法律制度,加強頂層設計。
一是新固廢法將“建筑垃圾”單獨作為一大類進行管理。
新固廢法將 “建筑垃圾”從固廢法中的“生活垃圾”單獨分出來,將“建筑垃圾”單獨作為一大類進行管理。以前固體廢物分為“生活垃圾、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三大類,“建筑垃圾”是“生活垃圾”的一小類;新固廢法將固廢分為“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五大類,“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并列為一大類,這樣有利于“建筑垃圾”在各個領域獨立管理。
二是新固廢法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門的建筑垃圾管理從法律上提出了建立“政府版”的分類、利用和管理的“兩制度一體系”新要求。
新固廢法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建筑垃圾污染環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制度;應當制定包括源頭減量、分類處理、消納設施和場所布局及建設等在內的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國家鼓勵采用先進技術、工藝、設備和管理措施,推進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體系,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推動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應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制度,規范建筑垃圾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行為,推進綜合利用,加強建筑垃圾處置設施、場所建設,保障處置安全,防止污染環境。
綜上所述,從新固廢法實施之日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政府版” 分類、利用和管理的“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制度”、“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制度”兩個制度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體系”一個體系,政府是環保責任的第一主體,政府將會依法強制推動建筑垃圾的分類處理、回收利用和全過程管理。
三是新固廢法對施工單位從法律上提出了必須 “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并備案”的新要求。
新固廢法要求,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備案;應當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等固體廢物,并按照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利用或者處置;工程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
綜上所述,從新固廢法實施之日起,施工單位法律上將必須按縣級以上政府管理建筑垃圾制度和體系“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并備案”,這必將倒逼施工單位對應建立“工地版” 分類、利用和管理的“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制度”、“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制度”兩個制度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流程”一個流程。
02
對“建筑垃圾”的規劃、減量和執法將產生新影響
我國建筑垃圾轉運、集中處置等設施建設用地一直沒有專項規劃,導致此類項目難以落地;我國以前處于建設高峰期,工程建設單位一直專注于施工進度和質量,基本忽略工地現場的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導致大量的建筑垃圾運往郊外填埋,造成“垃圾圍城”;同時,各級政府和工程建設單位對于建筑垃圾的污染防治重要性不夠重視,新固廢法從細從嚴的法律條文規定,將從以下三方面產生積極的新影響。
一是將對促進“建筑垃圾規劃”并解決“建筑垃圾設施建設用地瓶頸”產生積極的新影響。
新固廢法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時,應當統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轉運、集中處置等設施建設需求,保障轉運、集中處置等設施用地,這將從頂層設計層面解決建筑垃圾設施建設用地瓶頸問題。
二是將對促進“建筑垃圾減量化”并解決“建筑垃圾圍城”產生積極的新影響。
為落實新固廢法有關精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20年5月8日印發《關于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對建筑垃圾施工現場的“回收利用” 后排放控制限量提出了具體的“量化”要求:2020年年底,各地區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機制初步建立。2025年年底,各地區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實現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每萬平方米不高于300噸,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每萬平方米不高于200噸。
這一目標是在充分考慮我國工程建設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預期基礎上提出的。據權威機構測算,目前我國新建工程單位面積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約為500~600噸/萬平方米,采取一系列的技術和管理措施后,可以達到相應的建筑垃圾排放控制目標。
《意見》明確了建筑垃圾減量化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和具體措施,將推動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化、推進城鄉建設綠色發展。
三是將對促進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從嚴執法”產生積極的新影響。
新固廢法規定,對于工程施工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報備案,或者未及時清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的;擅自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規定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利用或者處置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必將實質性推動建筑垃圾的污染防治工作。
03
最終實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目標
據有關部門測算,截至2020年,建筑垃圾堆存總量已達到200億噸左右,增量每年35億噸左右,占城市固體廢物總量的40%左右,是我國城市單一品種排放數量最大、最集中的固體廢物。
目前我國建筑垃圾主要采取外運、填埋和露天堆放等方式處理,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資源,還產生有害成分和氣體,造成地下水、土壤和空氣污染,危害生態環境和人民健康,還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譬如深圳2015年12月20日的“光明滑坡事件”造成了74人死亡的后果。
新固廢法將建筑垃圾的環境污染防治管理和安全隱患防治管理提升到新的高度,必將促進我國“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回收利用和全過程管理”制度和體系逐步建立,實現建筑垃圾從原來的不可控管理,向“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回收利用和全過程可控管理”過渡,最終實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目標,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機制,推動工程建設生產組織模式轉變,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工程建設過程中建筑垃圾的產生,有效減少工程全生命期的建筑垃圾排放,不斷推進工程建設可持續發展和城鄉人居環境改善。